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以水的社会循环为研究对象,研究内容涉及城市水资源、城市市政水工程、建筑水工程、工业水工程、农业水工程,节水产业等领域,其目标是培养给排水科学与工程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。该专业毕业生可以到国家机关、设计院、科研院所,高等院校、供排水集团、水务公司、房产建筑公司以及环境保护、化工、轻工、能源、医药等部门从事管理、科研、设计、施工和教学等工作。
给水排水
8.2.1 住宅各类生活供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。
8.2.2 入户管的供水压力不应大于0.35MPa。
8.2.3 套内用水点供水压力不宜大于0.20MPa,且不应小于用水器具要求的***低压力。
8.2.4 住宅应设置热水供应设施或预留安装热水供应设施的条件。生活热水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:
1. 集中生活热水系统配水点的供水水温不应低于45℃;
2. 集中生活热水系统应在套内热水表前设循环回水管;
3. 集中生活热水系统热水表后或户内热水器不循环的热水供水支管,长度不宜超过8m。
8.2.5 卫生器具和配件应采用节水型产品。管道、阀门和配件应采用不易锈蚀的材质。
8.2.6 住宅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应分别设置。排水管道不得穿越卧室。
8.2.7 排水立管不应布置在卧室内,且不宜布置在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;当必须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时,应采用低噪声管材。
8.2.8 住宅的污废水排水横管宜设于本层套内;当敷设于下一层的套内空间时,其清扫口应设于本层,并应进行夏季管道外壁结露验算,采取相应的防止结露的措施。污废水排水立管的检查口宜每层设置。
8.2.9 设置淋浴器和洗衣机的部位应设置地漏,布置洗衣机的部位宜采用能防止溢流和干涸的专用地漏。洗衣机设在阳台上时,其排水不应排入雨水管。
8.2.10 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和无水封的地漏与生活排水管道连接时,在排水口以下应设存水弯;存水弯和有水封地漏的水封高度不应小于50mm。
8.2.11 地下室、半地下室中低于室外地面的卫生器具和地漏的排水管,不应与上部排水管连接,应设置集水设施用污水泵排出。
8.2.12 采用中水冲洗便器时,中水管道和预留接口应设明显标识。座便器安装洁身器时,洁身器不应与中水管连接。
8.2.13 排水通气管的出口,设置在上人屋面、住户露台上时,应高出屋面或露台地面2.00m;当周围4.00m之内有门窗时,应高出门窗上口0.60m。